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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 中公高科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      时间:2022-12-21 18: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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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提交我们审阅。经认真审议,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核心业务体系的发展和盈利水平的提升,价格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此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真实、有效。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要求。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同意变更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为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徐世法         李连燕         乔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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